3)第二十五章 缔结合约_王国的建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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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续影响。

  在费伦茨共和国,外交被当成了天文学、修辞学、法律一样的专门知识。

  有许多学者、律师还有外交官参与研究着。

  这一次,费伦茨的外交官,就带着感激的心情,来帮助他们的东方金主谈判。

  果然,费伦茨的外交官的确出手即见不凡:他敏锐地发觉了乌苏拉人埋下的许多陷阱。

  比如,乌苏拉人在外交称呼中,将章白羽称为‘大公’或者‘陛下’,但却没有在前面加上封地或者王冠领。

  在费伦茨人的建议下,长史府要求乌苏拉称章白羽为‘全布尔萨的大公’以及‘全部唐人以及全部唐土的陛下’,否则合约就不签署。

  乌苏拉使团内立刻开始搜查奸细,他们觉得肯定有人给唐人泄密了。

  费伦茨外交官有时候不太清楚乌苏拉人提出某款条约的目的,就会吩咐助手去都护府内寻找熟悉相应法律的人。

  长史府弄清楚了费伦茨人的能耐后,对他们非常喜爱,需要法典、人手时,只要费伦茨人开口,长史府立刻就会弄来。

  比如乌苏拉人在条约之中增加了一条,‘罗斯地区的唐货贸易,需要都护府和乌苏拉协同商议份额,并以罗斯地区贸易法惯例进行’。

  这种古怪的要求立刻引起了费伦茨人的警觉。

  费伦茨共和国在历史上经常被乌苏拉、莱赫等大国坑骗。

  为了弄清楚所谓的‘罗斯地区贸易法惯例’是个什么东西,费伦茨人希望找来一个罗斯长老。

  罗斯长老,是罗斯人波雅尔制度下的一种扈从、助手的称呼。

  虽然有些类似布尔萨人的长老,但地位更高。

  在许多罗斯的乡村公社中,是没有波雅尔但是有长老议会的。

  这些长老口口相传的习俗,就会成为某几处城镇的习惯法典,甚至派生出贸易法。

  长史府一听见要召集罗斯长老,就有些犯难。

  到唐地来的罗斯人,基本只有两种,一种是归义人,如今多半在唐军中服役,一种是俘虏,如今在受降城挖矿。

  早期成为归义人的罗斯人,大多都是地位卑微的贫民,其中当然不会有长老。

  话虽如此,长史府还是给受降城的城守送去了一封信,让他从矿工里面找找有无识字的罗斯人。

  不久后,受降城竟然真的给都护府送来了一个罗斯人。

  这个罗斯人虽然不是长老团的成员,但却曾给一个乡村公社的长老团做过文书。

  他记录过许多决议,熟悉罗斯东部的所有法律。

  费伦茨的外交官之前一直觉得都护府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国度,觉得这里的官员都有一种理性,并且能和共和国一样,善于通过公平的法律吸引财富。

  当费伦茨外交官看见这个已经废掉的罗斯人时,他对唐人的看法改变了—――原来唐人残酷的时候,竟然是这种模样。

  罗斯人浑身是灰、右手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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