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005 镜之内外(下)_道与碳基猴子饲养守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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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孩在湿气覆盖的全身镜前站立着,由于没有开灯,黑暗里隐约可见的,只有朦朦胧胧的人体。

  由苍白色勾成的轮廓与线条,如同一尊散发莹莹微光的美人灯。

  周雨非常欣赏这具身躯。尽管没有真正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过,但他确认自己一定会喜欢上拥有这具身体的人。

  这么说也许会显得很肤浅,但是爱上肉体要比爱上灵魂简单易懂得多。

  换句话而言,作为某人第二人格,为了解除压力而诞生的,本身就是某人精神要素的“周雨”,却要去爱另一个精神的整体,这不是很可笑的事吗?

  更何况,如果要讨论灵魂,这个世界上恐怕不会有谁比他距离主人格更远了。

  如果没有眼神的交换,言语的交谈,“爱上灵魂”也就无从谈起。他们如同一张纸的正反两面,从概念上就无法接触。“周雨”的眼睛永远看不见“周妤”,“周妤”也永远看不见自己的副人格。

 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,仅仅就是对这具躯壳的熟悉而已。一旦她认知到“周雨”的存在,会做什么?就算吓到立刻去找心理医生,恐怕也不令人意外。

  自己体内寄宿着一个具有犯罪倾向的异性人格,无论怎么想都会令人不安。

  遗憾的是,目前为止的医学研究,似乎并没有发展出针对解离性人格障碍症的有效疗法。也就是说,无法人为地杀死某个人格。只能期望人格们接受共用一躯的现实,合作共存,以这种状态和平地共度一生。

  但是,特殊情况下,患者分裂出了反人类的极端人格,这就不能简单地用“合作共生”来解决了。

  本国法律似乎还认定双重人格患者具有完整的刑事责任能力。也就是说,视同于普通人的犯罪。

  一个人格犯下罪孽,被审判的就是这具肉体。

  在黑暗的房中,赤裸、苍白的少女,对着自己露出微笑。

  在日记中反复写下“杀”字的周妤一定无法想象吧。眼下对她人身安全威胁最大的,既不是她要杀的人,也不是想杀她的人。

  而是——跟她呼吸与共,却毫无疑问属于天生杀人狂的“自己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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