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两百二十章 烈焰徐父_覆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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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手段。

  司马落属于稳扎稳打型,临场应变能力比较一般。他的优点是想的多,想的细,毕竟不是竞赛,法庭肯定会给他充足思考时间。只要有时间,他就可以将事态梳理出来。

  司马落:“由于本案两份重要口供受到一定的质疑,我需要一定时间收集资料,申请休庭。”

  一号法官道:“司马检察官,烈焰法庭的时间比较宝贵,不能想休庭就休庭。这次因为你的理由充分,我们同意暂时休庭。但是时间不会给你很多,下午两点继续开庭。”

  ……

  曹云回到自己房间,已经是上午十点多,没有人询问曹云想吃什么,估计午饭也就盒饭对付过去了。

  十一点三十分,电话响起,服务员转达了司马落的意思,司马落房间菜色不错,问曹云是不是愿意过去蹭饭。曹云回答:我考虑一下。

  曹云现在处境有些尴尬,如果帮助司马落,徐娜肯定会怨恨他。这不是主要原因,主要原因是曹云没有立场要帮助司马落。从公来说,曹云是听审,是律师。从私来说,司马落不可能拿钱雇曹云。

  维护法律算不算一个理由呢?不,曹云帮助司马落,在大家看来不是维护法律,而是维护法律的判决。司马落是检控官,他要维持徐父有罪判决,无可厚非。

  曹云认定徐父是凶手,这种概念在理智上是不对的。曹云也希望徐父得到惩罚,徐父行为不值得同情。假设徐父无罪释放,他将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。因为徐父认为在监狱的生活要比在外面的生活好的多。作为长期合作生意伙伴,经常见面,互相帮助的熟人,徐父还能那么果断的下手,此人不可留。

  正在犹豫中,又有电话来了,服务员告知,上官文想拜访曹云。

  从礼节上没有拒绝的必要,并且还不知道人家想说什么。曹云回答可以。

  上官文进入曹云房间,一看桌子上的盒饭,说先等等。去自己房间端了两盘肉过来,大盘鸡和盐水鸭,还有果汁和饮料。

  曹云帮忙把食物放在桌子上,和上官文握手:“临时工和正式工待遇就是不一样。”

  上官文笑道:“临时工有时候比正式工能干的多。”

  曹云关门,请上官文落座,拿了两瓶矿泉水,也没客气,开始吃东西。不过,速度不快,慢条斯理:“上官律师是因为白总来找我?”

  “呵呵,白总日理万机,早就把曹律师忘了。再说,老人家一时不开心,曹律师也别朝心里去。”

  “不敢,不敢。”

  上官文笑笑,问:“曹律师一定很好奇,为什么我会出现在烈焰法庭吧?”

  曹云点头:“上官律师律师界的大隐士,怎么……”

  上官文道:“徐父案一审辩护律师……是我的儿子。年轻人嘛,不想走老人家安排的路,想自己创业。我这个儿子开始还挺顺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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