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百九十三章 计划_覆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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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艾文为嫌疑人之一。调查中一家小镇的汽车修理工肯定了艾文将汽车送到自己店铺维修,车头损毁严重,艾文给了修理工两千美元,两千美元已经作为证物封存。

  疑点当然很多,比如小镇修理工能修理车头损毁严重的汽车吗?可能可以,可能不行,这就不是国刑质疑的情况。监控卡口拍摄的两张照片,上面没有时间,可信吗?可能可信,可能不可信。国刑审核的是案情和布国警方掌握的信息。

  什么,你说布国这个烂穷之国怎么会知道艾文在东唐呢?这句话涉嫌公然攻击一个主权国,会上升到崴脚高度。虽然布国穷,但是富可敌国,比我们富有的可都是敌国,穷国才能当好朋友。不管怎么说,这是符合手续的一个司法协助。

  于是国刑将案子发给搜查一课,搜查一课前往艾文租住的酒店,将艾文逮捕。

  诸如这类穷国用钱就可以砸平,只要有钱,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不可以?镜头联系人,给笔钱,把罪名坐实。然后屈打成招也好,在监狱摔死也好,随意。

  艾文是澳洲人,澳洲会介入吗?会,但是很难,因为澳洲在布国没有崴脚机构,两国没有建交。

  镜头在电话中也承认,自己手段粗糙,但有效就可以。并且自己会持续跟进,保证这家伙10年之内会留在布国。同时声明,自己不负责艾文的生命安全。镜头告诉曹云,如果要正经做一单,他最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去了解目标的大量信息。

  当然镜头对曹云求打折的提议很不待见,认为曹云没有诚信。曹云认为这个结果是对了,但是过程过于粗糙和暴力,和自己预期的润物细无声不一致。由于镜头一开始就承认自己手段粗糙,故而被曹云抓住口实猛打,最终以四百万的价格成交。

  曹云因此也去了一趟泰国,购买直升机,结果被坑。诉之法律,因对方无违反法律行为,法律要求曹云履行合同,最终曹云给了四百万完成合同。对方公司见曹云确实有购买直升机的意愿,于是帮曹云预定了一架两百二十万的六座直升机,两个月交货直接送到东唐。

  这就是现代版本的买死千里马的故事,如果没有人知道详情,就会变成美谈。

  曹云在泰国旅游期间,艾文已经被送到了布国,到达布国两天内判决罪名成立,艾文被判入狱十五年。不过镜头用的是闪电战术,在艾文有钱没门路的时候送其入狱,曹云担心艾文没几天就出来了,艾文是被钱砸进去的,艾文自然可以用钱砸回出去。

  不管了,相信镜头没有坏处。即使艾文出来了,镜头不仅得退钱,还有违约金。自己再算算利息,还有通膨率,汇率,把他皮都拔下来。

  接下来就是计划中的第二步,杀导师。

  杀导师分好多个环节,第一个环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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